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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機地圖交流】智慧顯示商機地圖關鍵布局

  • 麻煩您協助填寫以下問卷滿意度調查表,非常感謝您撥冗提供寶貴意見!(*號為必填)

活動滿意度調查

為促進國內顯示產業藉由透過國際趨勢分析,掌握場域應用端對顯示產品應用需求,對照我國智慧顯示廠商之開發能量,協助廠商準確對焦產業缺口及新興利基點發展,經濟部工業局智慧顯示產業推動計畫辦公室(CIPO)於112年9月13日(星期三)上午9:30假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車載 × 公共 雙領域–智慧顯示商機地圖關鍵布局」。透過企業專家代表蒞臨分享並與廠商意見進行交流,協助國內業者掌握智慧顯示應用趨勢,研擬與佈局產業創新發展策略,激發多元發展契機。

【經濟部工業局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經濟部工業局(以下簡稱本局)成立智慧顯示產業跨域合作聯盟(SDIA),為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予本局前,依法告知下列事項:
一、 本局或本局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因【業務推廣】而獲取您下列個人資料類別:【C001辨識個人者】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前述特定目的與個資類別,請參照《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特定目的及個人資料類別》依實填列。) 
二、本局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局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三、本局將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四、除蒐集之目的涉及國際業務或活動外,本局僅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五、本局將於原蒐集之特定目的、本次以外之產業之推廣、宣導及輔導、以及其他公務機關請求行政協助之目的範圍內,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六、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局或本局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聯絡管道:02-27001910),行使之下列權利: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五)請求刪除。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4條規定,本局得酌收行政作業費用。
七、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本局或本局授權之專案管理單位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八、本局因業務需要而委託其他機關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將善盡監督之責。
九、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且同意本局留存此同意書,供日後取出查驗。
( 請注意,此處點選同意具有個人資料保護法所定之書面同意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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